2024深圳龙华区购车补贴政策(时间+条件+补贴金额+申请流程)

来源:9游会ag    发布时间:2024-12-27 11:50:52

详情介绍

  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对通过“新购车辆”方式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含税价7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或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新能源车比燃油车的补贴高1000元/辆,本次活动资金总预算6000万元。

  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对通过“新购车辆”方式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含税价7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或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新能源车比燃油车的补贴高1000元/辆,本次活动资金总预算6000万元。

  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前提下,“新购车辆”申请人按申请档位平均分配该档位的补贴金额。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分配的金额为3000万元、1800万元、1200万元。具体补贴方式为:

  通过“新购车辆”方式购买合乎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按照分档、分类原则给予补贴,标准如下: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0.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0.4万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0.8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0.7万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1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0万元/辆。

  (一)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补贴对象于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不含二手车和营运车辆),并在活动时间内取得汽车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且发票日期在合同日期之后。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补贴对象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查询网址:)。

  (二)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是: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行业类别为“汽车新车零售”,行业代码为“5261”的汽车零售企业。合乎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以公示当日已纳统的汽车零售企业为准,消费者可通过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查询。网址如下:。

  (三)所购车辆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四)已申请“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可重复申请龙华区“新购车辆”补贴。“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标准、时限按《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一)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对应的有效证件,如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等)、银行卡账户;

  为方便消费者申请,提高发放效率,补贴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申请。其中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填写《港澳台及外籍客户申请表》并将纸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同时致电客服热线登记。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2024年深圳市汽车促消费活动”—“2024年第三轮龙华区汽车促消费活动”—“立即申请”;

  (三)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信用网页截图等;

  (四)系统联网校验信息进行初审,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2024年深圳市汽车促消费活动”—“2024年第三轮龙华区汽车促消费活动”—“查看申领状态”;

  (五)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来人工复审,对经审核合乎条件的,进入下一流程,系统显示为复审通过;对经复审不合乎条件的,不予通过,系统显示为复审拒绝;对复核需要补充材料的,系统显示为待修改,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不再受理;

  (六)对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分批次在龙华区商务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核实;

  (七)公示无异议后,区商务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款项拨付手续,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系统显示为补贴已发放,活动结束。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其参加促销活动的资格。

  (三)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简称“销售合同”)、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在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车辆行驶证登记时间在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1月20日之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华购车】可获深圳龙华区购车补贴补贴标准、申请入口、申请流程、拟补贴名单公示等。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的人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瓶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指的是个人消费的人在深圳市报废个人名下的旧电瓶车(含蓄电池),注销号牌,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新车,并完成新车上牌。

  为方便消费者交售报废电瓶车旧车,鼓励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协助暂存旧车,并及时转交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消费者也可直接将旧车交给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报废回收证明。

  个人消费者报废旧电瓶车,注销号牌,购买合乎条件的电瓶车新车,完成上牌登记。

  申请补贴需提交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电瓶车旧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电瓶车新车销售发票、合格证、新车号牌号码等。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的人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瓶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瓶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的人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瓶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项目投入资金3200万元,消费者最高可申领11500元补贴,拟分为两轮开展,第一轮投入资金2200万元,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政策将追溯至11月1日)。

  光明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政策将追溯至11月1日)开展2024年下半年第一轮购车补贴活动。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在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最高11500元的购车补

  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在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最高11500元的购车补贴。

  光明购车补贴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政策将追溯至11月1日),补贴申请人要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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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对通过“新购车辆”方式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含税价7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或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新能源车比燃油车的补贴高1000元/辆,本次活动资金总预算6000万元。

  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对通过“新购车辆”方式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含税价7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或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新能源车比燃油车的补贴高1000元/辆,本次活动资金总预算6000万元。二、补贴标准

  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前提下,“新购车辆”申请人按申请档位平均分配该档位的补贴金额。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分配的金额为3000万元、1800万元、1200万元。具体补贴方式为:通过“新购车辆”方式购买合乎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按照分档、分类原则给予补贴,标准如下: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0.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0.4万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0.8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0.7万元/辆;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1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0万元/辆。

  (一)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补贴对象于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不含二手车和营运车辆),并在活动时间内取得汽车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且发票日期在合同日期之后。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补贴对象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查询网址:)。(二)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是: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行业类别为“汽车新车零售”,行业代码为“5261”的汽车零售企业。合乎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以公示当日已纳统的汽车零售企业为准,消费者可通过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查询。网址如下:。

  (三)所购车辆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四)已申请“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可重复申请龙华区“新购车辆”补贴。“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标准、时限按《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一)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对应的有效证件,如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等)、银行卡账户;(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合同、发票;(三)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为方便消费者申请,提高发放效率,补贴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申请。其中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填写《港澳台及外籍客户申请表》并将纸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同时致电客服热线登记。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流程如下:

  (三)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信用网页截图等;(四)系统联网校验信息进行初审,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2024年深圳市汽车促消费活动”—“2024年第三轮龙华区汽车促消费活动”—“查看申领状态”;

  (五)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来人工复审,对经审核合乎条件的,进入下一流程,系统显示为复审通过;对经复审不合乎条件的,不予通过,系统显示为复审拒绝;对复核需要补充材料的,系统显示为待修改,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不再受理;

  (六)对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分批次在龙华区商务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核实;

  (七)公示无异议后,区商务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款项拨付手续,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系统显示为补贴已发放,活动结束。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其参加促销活动的资格。(三)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简称“销售合同”)、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在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车辆行驶证登记时间在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1月20日之间。